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更新时间:2022-09-07 20:11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集中体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早在革命战争年代,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创建人民政权、发展民主政治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实行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伟大实践奠定了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发展的基础。

提出背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要长期坚持、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提出必然性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它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只有长期坚持、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才能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基本概况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管理国家的政治制度。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核心是人民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有权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辩证统一,没有人民民主就不能有效地对敌人实行专政,而对敌人的专政又是对人民民主的保障;在人民内部,是民主和集中的统一,人民既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经过长期探索,中国建立起符合本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创造了协商民主这一独特的民主形式。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行之有效,具有巨大优越性,在整合社会关系、促进民主监督、提升决策效率等方面展现出独特优势,有力促进了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生活改善。

习近平同志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日益完善,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更加巩固,人民依法享有和行使民主权利的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加便捷、形式更加多样,掌握着自己命运的中国人民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展现出气吞山河的强大力量!

基本历程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旗帜,也是我们党从成立以来就明确提出并不懈追求的一个目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团结带领人民为实现人民解放和人民民主进行了长期浴血奋斗。

新中国的成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我国发展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创造了根本前提。几亿中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这在中国历史上和世界历史上都具有重大意义。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全力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人民民主,使我国人民民主权利得到了有力保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政治体制改革,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要求搞好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我们党认真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表明了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上的清醒认识、坚定立场、鲜明态度。我们在全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民权益得到保障,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极大发挥。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根据国内外的形势变化和发展,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理论。

中共十六大后,我们党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从我国改革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出发,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战略部署,强调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出: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提出多项新举措和新思想: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等。

2012年后习近平进一步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着力适应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要求。

具体措施

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要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肃惩治司法腐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

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正确道路,必须更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十四亿多人口、五十六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始终坚持正确政治发展道路,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党带领人民通过长期实践找到的正确道路,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特点和优势,发展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安康、社会和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什么时候都不能动摇。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绝不放弃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我们一定要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基本建议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统一。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制度文明是介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间的第三种文明,它包括了政治文明),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制度性保障。

将《宪法》中的政治文明改为制度文明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一个较长的过程,这需要制度性的保障。对于介于物质和精神之间的制度文明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丝毫不亚于任何重大科技发明。如:发明公司制度400多年时间中,人类社会的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是过去人们所无法想像的。票据制度的发明,对于方便交易的进行,降低交易成本,增进财物的积累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商业时代,社会财物大多由合同构成。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一定要十分注重制度文明的建设,制度文明中包括政治制度的建设,把“制度文明”提高到宪法层次有十分的必要和深远的重要意义。

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应首先在党内扩大民主,如: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对下级党委书记的直选等等。以此带动人民民主。

以法制完善给民主提供保证

建议尽早制定《新闻法》、《出版法》和《政党法》。

减少人大政协代表中的官员比例

建议以后的各级人大、政协换届选举之时,应当减少官员当代表的比例,适当扩大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参选和被选的名额。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占人口的比例,城乡应该统一。

发展基层民主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依法直接行使民主的权利。

放宽选举功能

建议容许达到一定数量群众支持可以推荐候选人或自我参加竞选,均应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规划

2021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和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水平,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律师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援助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并强化整改落实。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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