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上书

更新时间:2023-08-31 06:10

《狱中上书》是秦代丞相李斯在狱中创作的一封对秦二世的上书。此文书以反语从七个方面陈述了作者跟随秦始皇之后创立的功业。全篇要言不繁,措词委婉,文词简约而有力,意丰而理足。

作品原文

狱中上书

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狭隘1。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2,资之金玉3,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4,饬政教5,官斗士6,尊功臣,盛其爵禄7,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8,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9!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10,南定百越11,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12。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13,平斗斛、变量、文章14,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15。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16,以见王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17,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白话译文

我担任丞相治理百姓,已经三十多年了。我来秦国赶上领土还很狭小。先王的时候,秦国的土地不过千里,士兵不过几十万。我用尽了自己微薄的才能,小心谨慎地执行法令,暗中派遣谋臣,资助他们金银珠宝,让他们到各国游说,暗中准备武装,整顿政治和教化,任用英勇善战的人为官,提高功臣的社会地位,给他们很高的爵位和俸禄,所以终于威胁韩国,削弱魏国,击败了燕国,赵国,削平了齐国、楚国,最后兼并六国,俘获了他们的国王,拥立秦王为天子。这是我的第一条罪状。秦国的疆域并不是不广阔,还要在北方驱逐胡人,貉人,在南方平定百越,以显示秦国的强大。这是我的第二条罪状。尊重大臣,提高他们的爵位,用以巩固他们同秦王的亲密关系。这是我的第三条罪状。建立社稷,修建宗庙,以显示主上的贤明。这是我的第四条罪状。更改尺度衡器上所刻的标志,统一度量衡和文字,颁布天下,以树立秦朝的威名。这是我的第五条罪状。修筑驰道,兴建游观之所,以显示主上志满意得。这是我的第六条罪状。减轻刑罚,减少税收,以满足主上赢得民众的心愿,使万民百姓都拥戴皇帝,至死都不忘记皇帝的恩德。这是我的第七条罪状。像我李斯这样作臣子的,所犯罪状足以处死,本来已经很久了,皇帝希望我竭尽所能,才得以活到如今,希望陛下明察!

创作背景

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作者被赵高以无能不忠之罪构陷下狱。在狱中,作者受尽百般折磨与凌辱,屈打成招, “供认”了所谓“谋反”之罪。但他仍寄望于秦二世能省悟过来,并赦免自己,于是提笔创作此书上给秦二世。

作品鉴赏

文学赏析

此文书是一封充满冤郁与血泪的自白书,文书中,作者历数自己的“七大罪状”,但实际上每一件都不是罪,而是他跟随秦始皇之后创立的丰功伟业,如辅助秦王兼并六国、扩大秦国疆土、辅助秦王巩固政权、提升大臣地位而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和文字、修筑驰道、减轻刑罚。不凡的政绩,却反语陈述,其全部的用意在于藉此表明对秦王朝的耿耿忠心,决无谋反之意,使秦二世明辨是非与忠奸,为自己昭雪冤曲,脱去缧绁之绊。其中有作者自负能言菩辩、建立丰功伟绩的信心,也有一种清白无污、心胸坦荡的气概,冤屈之情、愤激之态更是溢于言表。

全篇要言不繁,措词委婉,文词简约而有力,意丰而理足,虽有溢美,但到底离事实不远。

名家点评

重庆出版社副总编辑陈兴芜:书辞辩丽,用语斩截,文风也与韩非文章的深切明快类似。(《中国古代散文研究》)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室教授谭邦和:这封信是狱中写给秦二世皇帝的,历数自己七大“罪状”,反语泄愤,风骨棱棱。(《历代尺牍小品》)

作者简介

李斯(约前284年—前208年),字通古,上蔡(今河南上蔡)人。少为乡小吏,掌乡文书。后跟荀卿学帝王之术,学成后离楚就秦。初为秦相吕不韦舍人,后被秦王嬴政重用,拜官长史,又迁客卿,辅佐嬴政统一天下。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参预议定帝号,反对王绾的分封建议而力主郡县制,为秦始皇采纳。后迁升左丞相,封通侯。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建议秦始皇焚烧《诗》、《书》及百家言,又依始皇之命,改史籀大篆为小篆(或称“秦篆”)以统一文字。秦始皇死后,被赵高所迫共同矫诏,立胡亥为太子,逼扶苏自杀。时各地反秦义军风起云涌,为阿谀二世而固其位,遂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建议实行督责之术,严格刑罚,致使“刑者相伴于道,而死者日成积于市”。同年又上谏减免劳役和赋税、停建阿房宫、减少戍边人数。秦二世乃以无能不忠之名,将他下狱治罪,不久将他腰斩于咸阳街头并夷灭其三族。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