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建国

更新时间:2023-01-05 17:12

许建国(1903—1977),原名杜理卿,曾用名杜智文,湖北黄陂人。1922年春,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转为中共党员。原上海市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人物生平

1916年初,在安源煤矿当学徒,后进入刘少奇主办的职工夜校学习文化。1922年春,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转为中共党员。1922~1923年,许建国连续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3次安源煤矿大罢工。

1925年,许建国由中共湖南特委派往湘潭组建产业工会,担任湘潭县南区联合工会委员长,县工会委员兼纠察部部长。1929年7月,因叛徒出卖,被国民党湖南省清乡司令部侦缉队逮捕后押往长沙,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狱中,找到中共支部,在支部领导下,进行团结教育同监难友,要求改善生活待遇,以及策划越狱等斗争。

1930年7月下旬,红三军团攻克长沙,许建国被解救出狱,加入红军,任红三军团一师三团副官长兼任团保卫员。1934年8月,红军整编后,任八军团党委常委、政治保卫分局局长。同年10月,许建国参加长征。1935年4月,任红三军团政治保卫分局局长。同年10月,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许建国任红一军团第四师特派员。1936年,西安事变发生后,许建国跟随周恩来抵西安,改名杜智文,应邀担任张学良将军所部警卫团的秘书长兼军警督察处三科上校科长。1937年2月,中共代表团撤离西安,代表团中的部分工作人员由许建国率领前往陕西三原县筹建第十八集团军驻云阳办事处,并任办事处主任。同年5月,许建国被调回延安,任西北保卫局副局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副处长。1938年初,任中共中央保卫委员会委员、中央社会部保卫部部长。同年10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六届六中全会,许建国在会上作了题为《关于部队、地方、白区的保卫工作和情报工作》的发言。1939年3月,中共中央派许建国率领中央社会部考察组13人到华北敌后考察。此后,即以这些干部为骨干,建立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又称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社会部任部长。1942年,晋察冀边区政府建立公安管理处,许建国兼任处长和边区政府党团书记、中央情报部晋察冀第一分局局长。

1945年8月,八路军从日伪手中解放了第一座城市张家口,兼任公安局长的许建国积极组建各级人民公安机关和群众性的基层治安组织,摸索出一条适合城市社会治安管理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方法。中共中央通报了他总结的《怎样管理城市》的报告。

解放战争时期,许建国历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和中共中央华北局常委、社会部部长、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等职,主管解放区的公安保卫工作和大中城市的情报工作。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许建国担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天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1952年1月后,许建国任公安部副部长、华东军政委员会公安部部长兼上海市公安局局长、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委、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政法部部长、上海市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上海警备区政委。1956年,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分管政法、党群、外事等工作。

1958年下半年,许建国调外交部工作。1959年5月任驻罗马尼亚大使。1965年8月任驻阿尔巴尼亚大使。1966年5月调回北京。“文化大革命”中,许建国遭受迫害,被关押秦城监狱。由于长期关押和摧残,1975年5月出狱时已身心憔悴,1977年10月4日病逝于安徽省合肥市。1980年3月,中共中央为许建国平反昭雪。

家庭情况

妻子:方林

人物评价

许建国在上海工作期间,十分重视提高公安干警的政治素质,要求搞好警风和警民关系。1952年夏,他领导开展整顿组织和警风的工作,对犯有利用职权敲诈勒索、包庇犯罪分子、腐化堕落、侮辱妇女等“六害”的人员进行集中清理,纯洁了组织。同年7月,许建国兼任上海市肃清毒品委员会主任,开展禁烟肃毒运动,消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烟毒祸害,使上海成为无毒的城市之一。许建国在贯彻执行中央的指示中,十分重视严格依法办事,力求把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和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分子结合起来。他在干部中反复强调“要做到防错防漏,不枉不纵”;“政法干部手中握有生杀予夺之权,决不允许草率办案”。1956年夏,他根据中央部署,亲自检查清理积案的工作,纠正了一批错案,从而减少和避免了冤错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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