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5 15:28
招安,汉语词语,拼音为zhāo ān,也作“招抚”,意思是劝说;使归附;用笼络手段使投降归顺。招安是一个国家的合法政权对不合法的地方或地下民间组织的一种安置行为。出自《资治通鉴·唐昭宗景福元年》。
元·尚仲贤《单鞭夺槊》楔子:“ 唐元帅数次招安敬德 ,此人不肯降唐 。”
明·施耐庵《水浒传》第三十二回:天可怜见,异日不死,受了招安,那时却来寻访哥哥未迟。
明·施耐庵《水浒传》第六十七回:“以臣愚意,不若降敕赦罪招安,诏取赴阙,命作良臣。”
明·施耐庵《水浒传》第七十一回:“只见武松叫道:‘今日也要招安,明日也要招安去,冷了弟兄们的心!’”
《捻军歌谣·蒙关店,两头尖》:“封他高官他不坐,宁死也不受招安。”
姚雪垠《长夜》十五:“据说李水沫十六岁就下水,二十五岁时受招安,作了团长。”亦谓反抗者接受劝说而归顺。
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第三折:“兀的那小妮子,眼见的受了招安了也!”
元·关汉卿 《哭存孝》第一折:“有阿妈 李克用 ,见某有打虎之力,招安我做义儿家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