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

更新时间:2022-08-25 21:35

国务院综合管理全国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1988年4月,根据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劳动人事部,组建劳动部,其主要职能是:综合管理全社会劳动力(主要是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向城镇转移的劳动力)、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就业前培训与在职工人技术培训、劳动保护监察等工作,拟定有关劳动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划和改革方案,指导和推动劳动制度、工资制度和保险福利制度的改革,并搞好综合平衡、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等工作。199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劳动部,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罗干、阮崇武、李伯勇先后任劳动部部长。阮崇武、李伯勇、李其炎先后任中共劳动部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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